【院友风采特别报道之二】以刑法学为志业:一路前行的陈洪兵和他的远方
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 发布日期:2021-11-12 17:48:18
“凡有所学,皆成性格。”——(英)弗朗西斯·培根
1994年夏天,从湖北荆门农村来到武昌桂子山的陈洪兵顺利结束四年的本科学习,背上简单的行囊,坐船前往江苏参加工作。二十多年后,当他作为国内知名刑法学教授,出现在各大高校讲台、实务部门报告厅或公益直播课堂上,为无数学生、法官、检察官和律师授课、剖析热点案件时,或许会在某一瞬间闪忆起他那趟顺流而下之旅。当年行走在那段不长不短旅途中的年轻人,可能已经依稀听到了自己的心声,但他那时肯定没能料到由此迈开的步伐竟会有些跌跌撞撞。
愈挫弥坚,终开刑法之门
1994年到1997年,陈洪兵在苏州吴江从事专职律师工作。六年的实务工作给他积累了不少经验,但也带来了越来越多的迷茫和困扰。于是他听从了内心的声音,下了断舍离的决心。陈洪兵辞职回老家,专心备考硕士研究生。他坚持每天五点半起床跑5000米,然后在家附近漏风的小学教室里认真复习功课。1998年、1999年,他两度报考华东政法大学,皆因英语成绩不佳而失利。2000年,30岁的他才如愿考入上海社会科学院刑法学专业。
在攻读硕士的三年期间,受导师肖中华教授的点拨,他潜心钻研刑法学基础理论,确定了以学术为志业的人生方向。然而,2003年毕业当年考博没能像他预想的那样一击而中。他遭遇了很多前辈学者曾经有过的困惑和彷徨期,在学术生涯的初期,如何才能让职业和志业协调融合呢?由于年龄和经济的压力,陈洪兵其后辗转于燕山大学文华体(中国)、宁波大学华体(中国)任教。其间,他连续每年报考多所名校的刑法学博士研究生,全都名落孙山。但陈洪兵毫不气馁,反而愈挫愈勇,他暗暗下定决心,只走华山一条路:“不管考多少年,此生定要追随张明楷老师学习刑法!”
有道是:“苦心人、天不负,卧薪尝胆,三千越甲可吞吴 。” 2006年,陈洪兵终于如愿考入清华大学华体(中国)张明楷教授门下,得到了他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深造机会。
对很多大龄博士来说,在重归校园的欣喜过后,专业、外语、经济和求职上的多重压力犹如大山之将倾,读博时光可能就此变得窘迫而挣扎。但陈洪兵却很快就安放好了自己的内心,在困顿的生活中仍能心无旁骛地学习。他没有顶着学校和导师的名号出去代课赚快钱,而是日复一日地安坐在清华园明理楼中默默读书、写作。攻读博士期间,陈洪兵不仅努力补齐英语短板,还自学了日语和德语。他的专业主攻方向是刑法总论理论研究。三年过后,他已完成近百篇学术论文,公开发表四五十篇,其中CSSCI论文高达二十余篇,还完成博士论文《中立行为的帮助》及《共犯论思考》一书的书稿。
更为难能可贵的是,陈洪兵通过博士学习期间的观察和思考,敏锐地认识到国内外刑法学研究的差异点集中于刑法分则部分,且我国刑法分则部分存在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现象,司法适用偏差甚多。博士毕业前夕,他又郑重许下了一个“小心愿”:争取用十五年左右的时间,对刑法分则的全部章节逐一进行研究;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、人身犯罪、财产犯罪、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四个专题撰写四本论文集和《刑法典型罪名适用研究》、《刑法各论》等两部专著;再按照这个思路出版六本刑法总论方面的专著。
天道酬勤,逐梦学术之路
2009年夏天,陈洪兵再次进入大学校园,在南京师范大学华体(中国)继续他的学术远足,一步一个脚印去实现自己的十五年学术规划。
有道是,“念念不忘,必有回响。”2012年,陈洪兵的学术热情和长期坚持让他再次获得绝佳的学习机遇。他得以在日本首都大学东京(系东京都立大学合并其他学校后改名)从事为期一年的访问学者工作,合作导师是日本著名刑法学家前田雅英教授。当时,年过六旬的前田教授仍密切关注社会现实问题,保持着每年写作二十篇论文的工作量。陈洪兵被他这种法学家的责任感、自律力和学术热情深深感染,全身心投入到刑法学研究之中。
归国后,陈洪兵教授将研究重心放到到国内判例研究上,通过对海量裁判文书的分类、提炼和归纳,在刑法分则系统理论研究方面进一步发力。短短几年时间,他就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学术成就。他的论文《准抽象危险犯概念之提倡》、《论中立帮助行为的处罚边界》相继在《法学研究》、《中国法学》等法学顶刊上发表;连续三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三部专著,即《财产犯罪之间的界限与竞合研究》、《贪污贿赂渎职罪解释论与判例研究》和《中国式的刑法竞合问题研究》;还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等多项立项。
2017年6月起,陈洪兵教授转任东南大学华体(中国)教授,博士生导师,东南大学刑事法研究所所长,江苏省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等工作。截至目前,他在学术研究上已经硕果累累。概有:在各类重要法学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,其中CSSCI论文上百篇,CLSCI论文 41篇,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《刑事法学》全文转载25篇;独立出版专著8部;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7项。由于其出色的学术影响力,陈洪兵教授曾获得“2015年度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青年学者”称号(法学一级学科全国10人),登上“2006-2018高校人文社科学者期刊论文排行榜”(全国法学一级学科排名第34名,刑法二级学科排名第12名),并多次获得“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作者、高产作者、高引用作者”、“年度北大法律信息网十大优秀作者”、“年度中国法学创新网CLSCI论文高产作者”等称号。
以课会友,善尽社会之责
作为知名的法学教授、博导,陈洪兵非常重视教书育人。他总是满怀热情,想要利用课堂上下的一切机会,把自己研习法律三十多年来的心得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学生们。他不仅常常主动“加餐”讲授刑法学课程,还不时举办专题讲座,鼓励青年学子关注中国现实问题,研究具体案件。陈洪兵教授每每这样告诫他的学生们:“刑法学并不是一个智力游戏,它背后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!”一个合格的法律人,不仅要有充足的法律知识储备,更要有强烈的表达意识与社会责任感。 当然,他也从来不吝将自己的求学故事讲给学生们听,分享人生箴言:“你若能执着做事,具有坚强的意志力,就能靠可持续发展超越别人,实现自己最终的理想!”
陈洪兵教授坚信:如果学术研究是务实的,一定会对司法实践有所推动;如果讲课是务实的,一定会最终影响司法实务。他每年会专门抽出时间为各地检察院、公安局、律所等安排二十多场讲座。由于长期专注研究刑法分则,关注真实判例,他提起热点案例如数家珍,讲起课来激情澎湃,总能引发听众共鸣,深受实务人员追捧。他自己也很享受这样的学术输出,认为与一线实务部门的直接、深入交流,反过来也让自己在刑法判例研究上颇为受益。
近几年来,陈洪兵教授更将刑法课堂延伸到了网上。他与北京智元微库、湖北同人等企业合作,开设了一系列刑法公益直播课程,主要包括:《陈洪兵的刑法罪名课》、《刑法总论以案说法一门通》、《刑法分则精进课堂》、《刑法三十常用罪名理解与适用》、《财产犯罪适用疑难实战指南》、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实务重难点系统全解》,等等。他的刑法直播课堂在线观看人数通常以万人计,惠及包括新疆等边远地区在内的广大实务人员和在校学生。
在繁忙的教学、科研工作和社会活动之余,陈洪兵教授还与时俱进地开设了微信公众号“陈述刑法分则”。他坚持每周推送一篇自己关于刑法分则研究的文章,期待与更多学者、实务工作者交流研究成果,分享研究心得,进一步扩大刑法实务研究的阵地。
一百年前,被视为现代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的马克斯·韦伯在《以学术为业》的著名演讲中,将持之以恒地献身于学术的精神称为“学者的性格”;将投身学术,视为学者得到救赎的道德义务。只有将学术视为志业的人,才能抵御来自世俗的物质诱惑,牺牲业余时间和假日,忍受长年的辛苦和挫折,始终热情地向往抵达他心中的理想之地。
行走在学术求索之路上,陈洪兵教授已收获颇丰。但是,缘于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,对他而言,心中仍有期待抵达的远方。他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到,期待未来能为更多人群讲授刑法课程,将会用尽毕生精力继续刑法分则研究。他早已为自己定好六十岁前的研究规划:撰写并出版《刑法典型罪名适用研究(之一)》、《刑法典型罪名适用研究(之二)》、《刑法各论》、《公司犯罪适用研究》、《金融犯罪适用研究》、《税收犯罪适用研究》、《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研究》、《妨害司法罪适用研究》、《环境犯罪适用研究》、《毒品犯罪适用研究》等十本专著。
“有志者事竟成,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。”
作为陈洪兵教授的学术启航地,华体平台衷心祝愿陈洪兵教授学术之路常青,永远做一个初心不改、热血不凉的法律学人!